包裹如果家中無人收取,郵局最多免費保管六十天。但台灣郵政公司昨宣布,免費存局候領期限從六十天縮短為十五天,二月一日起實施;收件人得以書面延長至一個月。

     郵件經展期且超過十五天未領取,第十六日起收取「逾時保管費」;國內函件每日兩元,國內包裹、快捷郵件每日六元,國際函件免付費,其他國際郵件每日六元。寄件人如果想把信件或包裹寄到對方郵局,再由收件人領取,即在封面寫明收件人姓名電話、寄達地郵局名稱並書寫「存局候領」字樣,以便收件人到郵局憑身分證明文件領取。洽詢專線「台灣郵政客服中心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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